专业的广州网站建设公司、广州网站设计制作公司为您服务,电话:020-85548809,29883069
新闻中心
专业专注专心,行业行情行规
分享交流,永无止境,我们愿与您共同进步

解读消费者《新法》,网购市场有望得以规范

发布日期:[2013/10/28]   编辑:奇亿广州网站建设

      近日,一则消息令众多网友欣喜万分,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过了20年的发展,终于适应时宜的修改了!而其中,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特别是网购方面的规范更是让众多深受网购之苦的消费者看到了春天。而对于更多的网友来说,我想大家都会对以下几点感兴趣。

七天无理由退货

      这个消费条款我们并不陌生。在淘宝和天猫,卖家为了促进成交率,往往也会打出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幌子。但是真正作为一个规范来实施却源于本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七天无理由退货对于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一个很好的购物保障,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卖家却会因此承担更大的购物风险。特别是对于一些易损商品以及时效性较短的商品如食品生鲜等。

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

      个人信息的泄露已经成为互联网最为严重也是屡见不鲜的问题之一。先前就传出有人公开在网上出售个人信息,近日又频繁出现“查开房”门,输入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到个人的姓名、电话号码、开房情况等等信息,事情还没结束,又爆出快递行业倒卖用户信息,每天出售的信息高达3万条……
      新法的出台,对于消费者信息的保护做出了有关规定,同时对商家向消费者发送相关商业信息也作了要求
,消费者有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避免自己的信息被泄密或者是频繁遭受垃圾信息的骚扰了。

虚假广告制作者担责

     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以及广泛性快速性等原因,互联网虚假广告一直是一个困扰众多网友的问题,也有一些网友因为轻信虚假广告而遭受各种损失。可喜的是,百度联盟已经开始了对医药医疗广告的发布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并提高了进入的门槛。而在即将发布的新法中对于虚假广告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虚假商品与服务的打击力度加大

     《新法》规定,对于在经营中有出现虚假行为的商家,处罚幅度将提高三倍,从原来的“退一赔一”提高到“退一赔三”。《新法》同时还规定了商家欺诈行为如对消费者造成严重影响的,需要赔偿相关损失,赔偿金额最高可达到消费者所受损失的两倍。另外,消费者的损失可同时包括精神损失。

     《新法》的出台,对于目前的网购行业来说,无疑于第二个发展的春天。目前在国内较大的电商平台中,各自对于其网购规范也不同。但显然,网购市场仍不规范,欺诈性销售、霸王条约、维权难等现象仍然存在。《新法》的出台,将会对促进网购环境的完善起到积极的作用,从而更加规范网购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广州建网站、广州做网站
或者将本文《解读消费者《新法》,网购市场有望得以规范》收藏和分享到:
复制本文《解读消费者《新法》,网购市场有望得以规范》地址给好友: